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9-30 16:57:48
采购编号:ZC16G06N2291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元
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静
项目经办人:朱丽名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高州市第二水厂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 项目授权主体:高州市人民政府
二、 项目实施机构: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 PPP项目编号:ZC16G06N2291
四、 PPP项目名称:高州市第二水厂PPP项目
五、 PPP项目采购需求:
1、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2、采购内容:采取BBOT+特许经营模式。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运营能力和经验的社会资本方,工程建设由项目公司二次招标。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负责第二水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输水主干管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备用水源建设工程以及取水口改造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购买并维护高长原水引水管道,在项目运营期负责上述工程以及存量供水管道的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
3、本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暂定为高州市城区潘州、山美、宝光和石仔岭街道、石鼓镇等。项目运营期内需要扩大特许经营范围的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协商确定。
4、项目投资估算:第一期45,586.33万元。
5、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43%,政府方出资代表以高州市供水公司的存量资产包括现有管网设施、石鼓供水所房产地产、办公及化验设备等净资产出资9,607.84万元,占股49%,中标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占股51%。
6、项目商务报价内容:本项目商务报价内容为政府为保障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按照保底供水量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偿的初始政府结算水价。
7、其他需求:
(1)本项目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营后,高州市供水公司全部员工由政府安排到项目公司工作,薪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规划红线外供水设施的建设及管理的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承担,具体实施方案及回报机制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另行协商解决。
(3)中标社会资本方须在与政府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30日内将项目资本金和溢价存量资产使用费全额转入政府方指定账户。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境外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及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在2014年、2015年贰(2)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平均值不低于人民币壹拾(10)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银行资金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叁(3)亿元;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贰(2)年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企业主营业务包含水利水电、水务(包括原水、给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之一)或水资源等三类业务之一(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或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记述为准);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七、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备注:1、境外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以代替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以代替银行开户许可证。若三证合一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原件备查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6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
十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项目实施机构: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高州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6888292
传真:\ 邮编:525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市科技局副楼四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传真:0668-3333169 邮编:525000
附件: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发布人: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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