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机构: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颁布文号:茂财采购函〔2021〕1号 颁布日期:2021-01-06
市直各单位,各区及县级市财政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和国资管理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和国资管理局,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展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上线安排及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开展。其中:云平台的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推广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市级于2021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县(区)级于2021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
二、云平台登录
(一)各单位可通过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录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各级预算单位账号与原政府采购系统账号一致,密码为本单位预算编码(具体规则请通过云平台下载采购人操作手册查看),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三、业务办理
(一)2021年1月1日前在原政府采购系统已组织实施的项目,在原系统继续执行完毕;2021年1月1日后新实施的项目通过云平台开展,原政府采购系统不再接收新的采购计划。
(二)云平台的电子卖场系统和原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将并轨运行一段时间。各预算单位通过网上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程序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在云平台备案政府采购计划后,可自行选择电子卖场或原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开展采购活动。
(三)发文之日起,预算单位应自行在云平台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后实施采购活动,市级将不再受理纸质采购计划备案。目前,由于我市尚未启用数字财政导入预算指标(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各预算单位可暂时通过录入财政性资金下的非预算指标资金方式完成采购计划录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及县级市、功能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云平台的全市上线运行工作,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各级预算单位应及时熟悉云平台的相关操作,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云平台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办理指南等可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操作指南”栏目下载查看,请各单位在使用云平台前认真阅读。
(四)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的,可通过云平台的在线智能客服或电话联系云平台技术人员。云平台运维电话:400-183-2999。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粤财采购〔2020〕59号)
茂名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